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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邻人之妻》

一、

《荒野大镖客 II》里有一段支线任务,讲的是一个法国艺术家在美国的城市开一个画展,里面的作品都是裸体的女性画像。逛展的绅士淑女惊呼下流,对艺术家大打出手。

那是 19 世纪末,野蛮的西进运动渐入尾声,美国逐渐成为一个法治国家。与此同时,清教文化随着漂洋过海的移民的渗透式微,城市里的上流社会面对这一趋势无可奈何,那拳头是缩影。

格蕾丝 · 海夫纳就是出生于那个时代。但大概没有想到,她的天才儿子有一天会创立二十世纪影响力最大的杂志之一。

她成长于美国中西部的一个小农村,社会风气的转变在农村还未有萌芽。范德比尔特留下的铁路四通八达,但广袤平原上的农民还是过着自给自足的封闭生活。格蕾丝从小受到的都是正统的基督教教育。长大后成为一名教师,结婚后选择在家里相夫教子。她的丈夫也是一名虔诚的清教徒,继承了五月花号的先辈们带到这片新大陆的传统。他们相信工作是上帝赐予自己的恩赐和义务,而享乐和纵欲则是可耻的。或许正是后来被称为美国梦的品质让他们的家庭度过大萧条,也使他们对上帝的感激之情更加浓厚。他们的天才儿子出生于爵士时代末期,而他们则希望他成为一个传教士,将上帝的福音播撒到美洲的西部。休 · 海夫纳的确成为了一个传教士,不过他传达的福音并不来自上帝,而是来源于人的本能。

​​二、

​​1953 年,在自家的厨房里,27 岁的海夫纳在自己家里紧张地筹备着第一期杂志。就在那一年的年头,艾森豪威尔当选了总统,民主党总统结束了二十年的执政,保守派上台。那是二战结束后的第八年,经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战争期间代替男性进入工厂的女性在职场愈发娴熟。卸甲归家的男人遇到在家独守空房的妻子,几乎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度过。

但与此同时,那些在奔赴战场前匆匆定下的不合适的婚约引发的矛盾愈加激烈,男人不爱他的妻子,女人觉得男人并不能与其相伴终生。偷情、离婚这些为清教徒鄙夷的行为在战后的美国愈发普遍。男人发现当在战场上心心念的女人真正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却与看着家书幻想的女人不同,她们不再是贤惠的小女人,而是在职场上打拼的女强人。女人发现自己的财产已经足够养活自己而不是依附于男人,战争期间的情人似乎比丈夫还懂情趣。旧风俗出现裂痕,而经济的腾飞更是不断地撕扯这道缝隙。

爵士时代的纸醉金迷即将重演,世道变了。那只兔子将在未来二十年风靡全球,成为时代的标志。

除了卧室的那张情趣海报,人们很难把少年时的海夫纳和《花花公子》联系在一起。他从小内向拘束,不擅长与同学相处。他倒是个天才,但总让人想起曾经班级里的书呆子。他直到快结婚才和后来成为妻子的女朋友做爱,而原本这场欢愉是要推迟到新婚之夜的。他从小就不像花花公子,但他生活在一个时代的拐点。

要将《花花公子》的成功大部分归因于时代是不公平的。海夫纳的天才头脑在商业运作中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内向但不羁,将一个成人杂志公司开在天主教堂对面颇有一番挑衅的淘气。他深知男人想要的女性的特点,于是将兔女郎塑造成那个时代男人的梦中情人。她们的写真挑逗多于裸露,羞涩多于放荡。他善于发掘邻家女孩,说服她们一起建设自己的商业帝国,并按照允诺给予她们优厚的报酬。不仅如此,他还和兔女郎签署专有合同,让这群姑娘只和《花花公子》合作。这样不仅让姑娘们可以得到源源不断的巨额收入,更可让海夫纳辛苦发掘调教的姑娘不会落入他人之手。

但更重要的是,通过独家合同将兔女郎锁定在此还能显现出兔女郎的忠诚,而顾客也将因为这一忠诚对《花花公子》投入感情。《花花公子》不仅是一本杂志,那是一套系列,或者往更大的说,那是一个世界,里面有源源不断满足男人幻想的姑娘,她们只存在于《花花公子》。换而言之,海夫纳兜售的不是杂志,而是一个乌托邦。

这就不难理解海夫纳在现实中也是一个花花公子了。他兜售的是一种虚拟现实,而作为《花花公子》的灵魂,他自己便是最好的广告。他不断地与不同的兔女郎约会,在媒体面前高调地炫耀,买下一架私人飞机并涂上兔子的标志。他毫不掩饰自己对性爱的追求,在所有能工作的场合都要放下一张大圆床。他是内向的海夫纳,但更多的时候,他是潇洒的花花公子。

但他终究被自己的生活困扰。背靠一家上市公司,他并没有真正的自由。而在荒凉的西海岸,远道而来的年轻人们试图创立一个真实存在的乌托邦。

三、

1960 年,一架美国洛克希德 U-2 侦察机在苏联上空被击落。时值巴黎四国首脑会议两周前,让艾森豪威尔大失颜面,最终被迫终止 U-2 计划。这一决定立马波及到洛克希德的工程师,约翰 · 威廉森正是其中一员。

威廉森在很小的时候就尝试过性行为,儿时的经历塑造了他对性的态度。工作上的不顺心让这个本是由国与国之间的冲突创造的市场,也同样由于国与国之间当时的争斗导致仕途险阻。他依旧每天去公司上班,但项目的失败也让他如行尸走肉般无助。两年后,他读到了一本小说,讨论的是一群人在美国呆不下去后出国建立了一个理想社会,这本书成了威廉森决定开始新生活的导火索,他决定去到新边疆寻找新生活,离开旧社会的枷锁打造一座乌托邦。

不难想象,在冷战的背景下,和威廉森有同样经历的人有很多,而砂岩俱乐部只是其中一个。嬉皮士们离家涌向加州,毒品、性爱产生的多巴胺让人沉醉,传教士海夫纳的《花花公子》在西部的传播更是毫无阻拦。战争结束后的军用科技民用化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消费主义野蛮生长的同时也让许多中产阶级迷失了方向。飞机和汽车的平民化让人们交流更加频繁,全球移民大量涌入以躲避战争或追求物质丰富的新生活也让美国成为文化大杂烩。年轻人大胆地拥抱开放的文化以为自己的放纵安上借口,肯尼迪的上台便是最好的表现──一个家有娇妻的虔诚基督徒对所谓的禁欲理论毫无兴趣,正如《时代周刊》所说的「美国人向来两头都要」。他们摈弃对自己不利的教条,而对有利于自己的部分便冠之以进步的口号。他们可以一边在情妇家里心安理得地抽「事后烟」,一边看着新闻上同性恋群体的游行吐槽宗教的衰败让世风日下道德沦丧。

性爱俱乐部让迷失的中产享受了无穷的性爱,但同时也让他们戴上了新的枷锁。在威廉森夫妇创立的砂岩俱乐部,约翰 · 威廉森就像一个主教的存在。尽管每个人都可以非常容易的接触到他,但是他的威严会让俱乐部成员不自觉地臣服。当 #MeToo 运动在今天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我不免想到在号召性解放的俱乐部有多少人因为威严或者情面勉强与其他成员做爱,而这些在今天看来更像是性侵犯的性行为在那个时期是怎么被赞誉的呢?

诚然,我们并不可以就如此的贬低这场性爱革命,正是这群人的矫枉过正让这个社会的性观念往更偏向自由的一边稍稍偏转,而这些观念往往不是独立的。同样是在那个时期,小石城的九名非裔学生在联邦军队的护卫下走进中央中学;罗莎 · 帕克斯在公交车上拒绝让座给白人乘客。这一幕幕更像是那个时代的截图,作者盖伊 · 特立斯用了九年的时间写出这本书,讲述的也不只是性。他是通过性这个抓人眼球的剖面,试图还原那个时代的原貌。而我们看这本书不仅是为了猎奇,还是为了更加看清现在这个时代。特立斯是一个观察者,他亲自去现场观察,不做出过多的评价,将自己的经历以精妙的结构写成这本书,而这真是现在这个时代非常欠缺的。

在假新闻泛滥的今天,纵使辟谣再可信也无济于事。这是一个缺乏观察者而评论家过剩的时代,作为身份认同的假新闻并不会随着辟谣消失,反而会加固目标群体的团结。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特立斯这样的观察者品质就更难能可贵了。

读书笔记:《九三年》

《九三年》是雨果生平的最后一本小说,却是我读雨果的第一本。类似的,我读第一本托翁的书也是他晚年的《伊凡·伊里奇之死》。相对来说,喜欢前者甚于后者。法国人的浪漫在这本书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尤其倒数第二章读完像是刚刚经历一场激烈的性爱,心跳加速、身体每个细胞都似乎经历了一番洗礼,舒畅。

在读完倒数第二章时我原以为在此停笔便是最好了,结果读完最后一章发现我错了。虽说在定局前留白可以成就一部伟大的小说,但《九三年》是另一种。那是将浪漫的小说发挥到极致但又不脱离现实,它将一个人在那个情形下能思考的所有可能摆在眼前,内心的斗争与现实的妥协,最后塑造了三个鲜明的小说角色。

撇去书中不明所以的马拉、丹东、罗伯斯庇尔的撕逼,书中三个主角–朗德纳克、郭万、西穆尔丹的塑造非常成功。保王党朗德纳克心狠手辣一代枭雄,但对手下的收编确有一套,有禽兽的准则而不失良心;年轻革命军郭万是理想主义者的化身,天才、天真、慈悲、骁勇;神甫西穆尔丹介于二者之间,作为郭万的老师他当然不失理想,但他也知道战争所必要的冷血残酷。

最精彩的莫过于在战争结束后的最后两章,借由郭万的内心挣扎雨果表露出对大革命的肯定及反思。大革命可能是世界近代史上最重要的事件,它尝试打碎一千多年封建的枷锁,建立一个民主的共和国。如今几百年后看来当然不如人意,雅各宾派统治下的法兰西进入恐怖统治时代,断头台是那个时代最著名的象征之一。我们自然不能因残暴而彻底否认大革命,正如雨果在书中所言:

因为这是一场风暴。风暴的目标永远是明确的。一棵橡树被雷击倒,许多森林却得到净化!文明染上了瘟疫,这场大风为它消除瘟疫。也许大风没有充分地选择。可是它难道有别的方法吗?它负担了如此艰巨的清扫使命!在可怕的疫气面前,我理解风为什么刮得那么猛!

关于大革命的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自然不可能被定论,保守派认为那是残暴的流血杀戮,自由派认为那是必要的牺牲。讨论大革命最经典的一本书之一自然是王副主席推荐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但也要记住托克维尔的身份是贵族。要考虑到在大革命之前被压制在底层的人发声的渠道远不如贵族们,这么看来雨果的这本书便非常珍贵了。

始终要记住革命是革什么命,当人性与现实冲突时,革命领袖要做出怎样的选择?如果我面对郭万和西穆尔丹的状况会做出什么选择?我完全不知道答案,但幸好我不用做出选择。

越发觉得这个世界的运行机制就有 bug,但还是要哭着笑着活下去吧:)